吃晚餐的時候看到的新聞,看得又生氣又難過,家屬哭得泣不成聲,而”自首後有悔意”讓二審從死刑改判成無期徒刑,整天說廢死是國際潮流,但民風、文化就不同到底為什麼要跟風。
唉……謝謝高等法院跟政府讓我知道燒死八個人只需要自首就能逃過死罪。
https:plainlaw.meposts202040921-3
因為『全球有接近4分之3的國家廢除死刑』讓世界看見台灣???但美國也有死刑哈哈哈我個人認為『廢死不是民意』而是『武斷』!
法律不能決定殺人犯是要下地獄還是上天堂,所以我們只能把殺人犯送去找上帝,交由上帝來決定。
不是嗎?
國家不會判死不是很好嗎大家都別想好過了
在法律上家屬哭是沒用的殺人犯哭才有
謝謝,民進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