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啟昱被無保請回後就跑了!某媒體寫說連護照註銷都慢半拍且相關單位還互推!今有新聞媒體報導說,陳啟昱傳領上億跑到菲律賓!南檢追緝中!嗯…這批檢察官和法官不用先停職接受調查嗎?疏失或故意就沒事?司法單位反而對待自己最寬鬆?不該這樣吧!被告或嫌疑人逃跑的案子,要是有專門處分判刑的法條來處分檢察官或法官!是不是南檢或南院法官做事就嚴謹一些呢?對於貪上億的嫌疑人或被告!可以無保請回!跑了不用負責任?!不就跟一些大官出事道歉下台等待下一次大官任職有不同嗎?檢察官和法官不會下台大概是唯一的不同吧!完全不用負放跑犯人的責任!反正警察會去抓人!通緝令和註銷護照有沒有慢半拍?法務部也夠爛的!出這種事還讓同一批人負責該案!我是不知道司法機關怎運作!但爛字應該是足以形容吧?!想想柯文哲被問訊17小時!?想回家就被228-4逮捕?濫用法條只因檢調懷疑!陳啟昱呢?問訊多久?有夜訊嗎?無保請回!民進黨你們的司法部真的毫無作為!放任這種奇怪的「無保請回」發生!相關人員還跟沒事一樣!
橘子在國外壓柯,陳逃跑要壓誰
首先,有沒有條文是一回事要不要用條文去辦事又是另一回事舉例:中共國也把民主寫在憲法阿
從上爛到下了
不意外啦 他們根本就沒有心想抓他 一開始通緝上面寫陳O昱而且還沒照片 之後改成陳啟昱放一個好幾年前的照片 然後過幾個禮拜人都跑了清德宗還在用「呼籲」叫他回來 真牛逼
有啊但都是我的人,你怎麼玩
監察院跟法務部可以管啊,但是查無不法,沒有疏失,黨的人誰敢辦
有人想推棄保潛逃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