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高虹安案中,王郁文上節目多次說是自願用自己助理費請同事喝飲料、生理期使用衛生棉,但綠色法官判她貪污466元,關三年。
現在好了,陳菊愛將勞動部謝宜容,除了霸凌下屬使其在辦公室上吊,竟然還曾用公費「宴請友人花4.2萬元」。
王郁文好歹是請立院同事,但謝宜容是宴請一些跟工作無關的朋友。
不過有民進黨黨證謝宜容應該可以逃到國外安全下莊了,垃圾北檢也不會比照王郁文當初的「八路搜索」去搜索謝宜容。
富貴要人幫 辦證辦這張
那筆餐費應該是各機關首長的公關費如果有問題柯的公關費 蔣的公關費都會有問題所以不要盲目帶風向只會顯得自己沒做好功課黃國昌自己如果選上市長 他也會有這筆法定的預算可用他身為立委他不知道這件事?
300年關不完的兒子女兒家人親戚可以幫忙關吧?也多少有爽到人民納稅錢吧?
對啊,不通緝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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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黨證嗎?
怪只能怪他們選錯黨,中國或是中華民國從來就只有以黨治國,只是這個黨是誰而已🥴
靠北看就知道你不是公務員,長官餐敘或是請下屬是很正常的,這有什麼算貪污的?你公司辦餐敘請員工也貪污?
原來「抓小放大」才是民進黨口中的「司法改革」😂😂😂
民進黨不倒台灣不會好
青鳥:有證據就提告啊(法官檢調都我的人)青鳥:不然釋憲也可以歐(犬法官:汪汪汪)結論 不必查
查無不法謝謝指教
那叫政治正確,有黨證沒關係
貪污數字差了快100倍466關3年;4.2萬差不多要關300年我知道不可能這樣比例放大,開玩笑而已,來噴法盲自以為優越的人,就別留言了
你如果有關係,那就沒關係。
你如果沒關係,那就有關係!
這樣算不算圖利友人
我是覺得立足點不一樣 如果全台灣都加入民進黨 每個人都有黨證是不是判決會公平一點 就像對岸只有一個共產黨一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