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階公務員的伎倆

台灣的基層公務員普遍奉公守法但高階公務員因為掌握的權力大在執行公權力時法律規定常只是重要參考尚必須權衡其他的法外因素這是文化原因而不是高學歷會考試的人品德就比較低劣但高階公務員為何敢這般大膽呢當然就是有把握不被揭發(單是「不被揭發」就可以寫很長)節錄一段真實案例測試看看你有沒有能力看出端倪 A君拾金不昧、扶老太婆過馬路、遵守交通規則B君羞辱A君令其尊嚴受創高階公務員裁判B君必須接受懲罰 有能力看出端倪者歡迎提出說法廣為人知其伎倆才是唯一能阻止高階公務員的方法(這又可以寫很長)如果你不希望你的下一代還仍然在這種文化下生活的話

2024-11-23 00:00
0

端倪1:怎麼會有神經病會因為拾金不昧、扶老太婆過馬路、遵守交通規則而羞辱人呢?羞辱人一定會存在正常人所能理解的動機(即使是不合法)當然裁判書不會只寫三句話讓你直接看出破綻裁判書會寫三、五頁以上把你帶入迷霧森林讓你到處感受A君的正面能量但該正面能量與B君的羞辱動機一點關係也沒有所以要當高級公務員要先學會編劇與移花接木的能力 端倪2:B君羞辱人所使用的詞彙(確實存在)在判決書裡看不到一般罵人都會使用污辱性的詞彙諸如痞子、婊子、流氓等但判決書卻找不到B君出口的污辱性詞彙只有高階公務員認定B君在羞辱A君(未曾描述A君幹過什麼事是因為對你不重要)常人都很難想像正義代表的高階公務員怎麼會像小偷一樣在遮遮掩掩問題就出在B君的污辱性詞彙會引導到這個國家的權力沼澤看到這裡你一定會覺得我是在寫小說 J 以上「邏輯」情節是出現在司法院與行政院的高階公務員

2024-11-23 05:40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