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s:udn.comnewsstory1241998438115?from=redpush不知道各位怎麼看這件事辭職 認罪 剃光頭可以唯獨不能出去有時後覺得台灣司法真的很特別
嗆? 原來發聲明就叫嗆聲?
目前還存活的小草,不要再秀下限啦😆😆😆
B1 看得懂文字的都會知道你不懂?依據台O民O黨網頁下載之台O民O黨黨章第三章第二節第十六條規定,僅規定黨主席請辭後之處理方式,並未明定黨主席請辭之程式;而依法理,應以請辭之意思表示到達,即生辭職效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