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陳啟昱、鄭文燦舉例鄭文燦都查到現金這實質的證據、結果只押四個月而已際啟昱 掏空十多億 一交保人就不見 串證滅證完才回來 只要幾百萬元就交保結果對柯文哲 檢察官一再抗告、高院一再同意檢察官的抗告擺明就是要把柯文哲押好押滿 但也沒查到現金等一槍斃命的證據當司法已變成兩套標準時司法已不是人民最後的一道防線只是淪落到變成貪汙政客罷和噁心政黨操作的工具https:www.youtube.comwatch?v=T77v39_6xQA
詐騙集團的excel 可以當證據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