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女朋友間強制發生性行為的法律適用1. 強制性交罪(刑法221條)未經同意強行性交,即構成性侵害,處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
加重條件(如使用武器、多人犯罪)可判7年以上或無期徒刑。
2. 強制罪(刑法304條)強迫但未性交(如壓制、強吻、強行手淫)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
3. 恐嚇罪(刑法305條)以威脅方式強迫發生性行為(如「不跟我上床就曝光私密照」),處2年以下有期徒刑。
4. 家庭暴力罪(適用同居伴侶)同居時發生強迫性行為,可能適用家庭暴力法 + 強制性交罪,加重處罰。
5. 偷拍散布私密影像(刑法235、315條之一)未經同意拍攝或散布性影像,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
重點:✅ 伴侶間沒有「性義務」,強迫發生性行為仍屬犯罪。
✅ 即使未性交,但強迫行為仍可能構成強制罪或恐嚇罪。
✅ 同居情侶涉及暴力,可能加重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