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前新竹市長高虹安涉詐助理費,一審依刑法第55條從較重的「利用職務機會詐取財物罪」判7年4月徒刑、褫奪公權4年,沒收11萬6514元不法所得。
法官被罵的跟什麼一樣,尤其被某群人說司法不公,二審改判了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