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張文川/台北報導〕台北市前市長、民眾黨主席柯文哲涉貪被起訴,移審台北地院後,合議庭上月30日二度裁定柯文哲、威京集團主席沈慶京、國民黨市議員應曉薇、及柯競總財務長李文宗交保;台北地檢署不服昨提抗告;高院今晚8時許裁定,第2度撤銷,發回北院進入更二裁。
北院表示將待收到高院卷證後,明天通知檢、辯閱卷開庭,預計明天下半天至晚間開庭。
高院指出7項事證,認定柯文哲等4人,有相互勾串、滅證的情況,包括:1、柯文哲於113年5月26日以LINE傳送訊息給彭振聲。
(幹113526欸,高院你在拿什麼時間點的狗屁指控已經偵結的這個案件柯會勾串滅證,照你邏輯他媽彭振聲不用押?)2、沈慶京掌控之威京集團旗下中華工程公司獨立董事即證人葛樹人與柯文哲於113年5月1、8日互傳訊息。
(幹你媽高等法院 11351、58欸幹)3、柯文哲與沈慶京有如起訴書所載於案發後密集於陶朱隱園、威京集團總部碰面。
(操你媽已經偵結了,你拿古時候他們有碰面,來說他們之後一定會勾串,禁止接觸的禁令是空氣膩)4、沈慶京於113年6月23、30日、8月14日分別與應曉薇、陳俊源、吳順民相互通聯。
(幹你媽高院你拿那什麼狗屁日期那你去押沈阿)5、應曉薇於偵查期間刪除與沈慶京及其他同案被告、證人之通話紀錄。
(那你去押應曉薇阿!拿這條下標題說柯文哲勾串之虞?)6、柯文哲於112年5月15日以LINE向李文宗傳送訊息。
(幹拎娘112年?????)7、李文宗113年8月11日以LINE訊息指示被告李文娟「我桌上有木可損益表,明早把它碎掉」。
(幹林娘損益表不能碎掉?碎掉損益表叫滅證?你他媽高等法院法官大人覺得木可的損益表是用手寫不是用電腦製表列印的?所以碎掉就等於滅證?)高院認為,基於趨吉避凶、脫免罪責的基本人性,柯文哲為前台北市長及民眾黨主席、沈慶京為威京集團負責人、應曉薇薇為台北市議員、李文宗為眾望基金會董事長,與共犯、被告、證人間具有長官部屬、黨務幕僚、業務監督或親友等關係,顯有事實足認有相互勾串的高度可能。
高院指出,本案有其他共犯尚未到案,共犯、證人也未經法院詰問程序,勾串空間仍存在,原裁定認為柯文哲等4人沒有羈押必要,似嫌速斷,是否妥適仍存疑。
高院又指,現今科技發達,可利用網際網路秘密通訊,隱蔽性極高,不易察覺,柯等4人保釋在外,顯可輕易利用相關通訊軟體進行隱密通訊而與共犯或證人勾串,並不因偵查中的陳述而有區別,不排除仍有相互勾串之虞。
至於北院限制接觸證人、被告的限制條件,高院認為,僅憑具保後,被告不得與同案被告、證人為「日常生活及工作所必須」以外接觸的「誡命」,是否能確實防免接觸而相互勾串,使證詞不受污染,殊有疑問,更遑論該項除外條款的範圍並非具體,原裁定亦未說明具體的執行方法,理由不完備,並不允當,檢方抗告有理由,因此撤銷北院原裁定,發回另為適法之處理。
#高等法院是高等智障法院嗎?幹
簡單來說,就是要壓你😂希望北院法官能扛住壓力不要變成黨的打手之一堅守司法最後的一道防線雖然高院早已淪陷自甘墮落、可恥
我真的勸國民黨不要再壁上觀,民進黨檢察官這種搞法,你以為他們拿民眾黨柯文哲開刀成功的話,不會如法炮製動你四個直轄市長?
不管是京華城或是貪污案,都已經是一年以上的事情了,真要滅證,串供老早也串完了吧?傳了80幾個證人了,還怕串供?北檢應該先擔心偵查內容會不會被鏡檢公開吧。
一群司法畜生真希望出門碰上酒駕急救碰上波波出殯遇到颱風
「高等法院裁定表示, 現今科技發達可利用網際網路秘密通訊, 且隱蔽性極高不易察覺。
」光這一句,如果照同樣的邏輯和力道,鄭文燦或陳啟昱的案子,已經押到行政院、經濟部、桃園市或高雄市政府等各部會,都沒有公務員和長官們了,然後瞬間國家和地方整體癱瘓。
因為這些人全部都可以利用網路秘密通訊,都有可能是潛在未被知悉的證人或嫌疑犯,都有可能串證。
丟臉的蟾蜍
台灣高等法院由前司法院少家廳廳長謝靜慧擔任審判長,與陪席法官吳志強、受命法官楊志雄組合議庭審理#幹
鄭文燦起訴交保之後桃檢連一次也沒抗告,鄭文燦也沒認罪阿,怎麼法官跟檢察官又不怕「現今科技發達」勾串滅證了?
這什麼垃圾理由照這標準可以直接廢掉交保制度了阿現在交保的全都他媽的給我押回來現在誰不會用手機誰不會用網路? 你標準要到這樣那以後全都不准交保全都押到死
就高院對柯案標準 以後台灣任何人交保 都回去問怎麼司法標準不一樣什麼叫現在網路通訊發達...那其他人是在交保幾點還能烙跑去其他國家
幹 你娘真的很垃圾欸 低 能兒是不是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