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我還是社會新鮮人時在外地租屋工作,五年後回台中,漸漸地存一點錢後,決心買個小房,自己當房東,收租金還貸款,等同房客幫我付貸款,貸款還清時,就自己擁有一間房,就這樣在31歲時買下第一間小房。
房客付租金幫我缴貸款同時,工作領年終或有一筆獎金入帳,我會整筆還貸款本金,很快的第一間小房,貸款就全還完了。
蠻優的,但是,景氣差!鎖定客群買空姐村更棒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