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個人衝去台中的音樂祭,想說當獨旅放鬆一下,認識了兩個朋友,其中一個有點喜歡我,說沒帶衣服,第二天他帶我去買衣服,給我買了件花我兩個月生活費才買得起的衣服。
第一天跟另一個人的曖昧對象我們三個一起去夜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