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泰八年正月,石亨、曹吉祥、徐有貞等,趁景帝病重,聯合發兵擁立英宗復位,史稱「奪門之變」。
英宗復位後,石亨和曹吉祥等誣陷于謙製造不軌言論,要另立天子,唆使科道官上奏,于謙與大學士王文下獄。
都御史蕭維禎審理案件,判定于謙犯謀逆罪,判處死刑。
王文不能承受誣陷,極力爭辯,于謙笑著說:「這是石亨等人授意罷了,辯解又有什麽用呢?」奏章呈上後,英宗還猶豫地說:「于謙實有功。
」徐有貞進言道:「不殺于謙,此舉為無名。
」英宗遂下定決心,同年改元為天順,以謀逆罪,殺于謙棄市。
判其子于冕充軍,發戍山西龍門,其妻張氏發戍山海關。
于謙下獄之後,部分大臣和幾名太監想救之,發怒質問徐有貞,有貞回之以「雖無顯跡,意有之。
」(雖然並無實際證據,但有此意欲。
如同莫須有)。
當時遂溪教諭吾豫稱于謙罪當族誅,更指他所薦舉的文武大臣應一併誅殺,最終因部議力阻而作罷。
千戶白琦又請求列舉其罪狀,並刻在板上公告天下。
一時滿朝官員欲求得寵者,都以于謙之事為口實。
好一句「雖無顯跡,意有之」用揣測,臆測,找人指證,即可定罪殺之明朝與台灣當前政局,何等相似
真私法噁心法綠
又進去蹲了,慢慢哭,趕快再包圍北檢啊,蠢草🤡🌱
帝制手法罷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