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的16-110我與三位友人租了直*租車的車子出遊17發生擦撞情況是我們的駕駛在路邊停車時刮到前方靜止車輛的尾部兩處 當場報警處理 車主也在現場一同處理拿到保險三聯單之後繼續旅程問題發生在結帳當天❌服務態度差,損害消費者權益,絕對不會再租這家車!首先,還車時店內空無一人,我們等了半個小時才有人出來處理,完全沒有效率可言。
更讓人無法接受的是,僅刮到兩個小地方,他們竟然要求賠償 17,120 元!詳細計算如下:綜合補償金:8,000 元折舊費用:(烤漆 4,800 元處 + 拆板金 1,200 元處)× 2 處 × 0.2營業損失費:3,200 元天 × 3 天 × 0.7即使我們已升級 B 保險(2500 元五天),仍被要求支付這麼高的金額。
如果當初沒升級保險,賠償金可能高達 3 萬元以上,令人匪夷所思。
❌這麼貴的價格卻一點也沒有說服力租車前,車身已有多處刮痕與凹洞,但這些損傷一直未修復。
試問,消費者支付的這筆修車費,是否真的用於修車,還是公司借機牟利?毫無透明度可言。
我們也查了過去評論,許多人遭遇同樣的事情,先付款再修車,是否真的有修車無從得知,甚至有人在確認無肇責後也拿不回3萬元。
❌賠償過程黑箱操作,嚴重侵害消費者權益在賠償過程中,他們完全沒有主動說明款項計算方式,只是讓消費者簽名付款。
估修車費時臉不紅氣不喘,卻連最基本的修車價格依據都拿不出,只有說「依照慣例」,那就是沒有依據阿😍。
所有計算方式都要我們反覆追問才能得知,兩天後更荒唐,我們發現明顯存有隱瞞事實的嫌疑。
兩天後(112),一位友人代表再次到店討論:1. 他們突然改口說賠償金會「多退少補」。
如果我們沒有追根究底,根本不知道自己有權拿回多餘款項。
這種做法,完全違反《消費者保護法》中「不得隱瞞交易重要事實」的規定2. 經理在討論中突然指控我們刮到了「第三個地方」,是車的大燈。
但我們早在租車當天已錄影存證,大燈刮痕根本是之前的損傷!他們竟擺出一副「算了,我們大度處理」的樣子,用這種低級手段指控消費者、還擺高姿態的行為,令人覺得非常可笑😇。
總結:* 即使升級保險,賠償金仍過高,計算方式毫無依據,且可能牟取暴利。
* 明顯存在隱瞞退款權利的問題,侵犯消費者知情權。
* 車況檢查草率,誤指消費者責任,消費經驗極差。
在確認車行報價與被撞車主的實際維修估價前,我們不會輕易妥協。
這家公司的做法完全毀掉消費者對租車業的信任,絕不會再光顧!也奉勸各位不要貪小便宜租這種公司了😮💨,要租就不要撞到,否則賠死
欸我的小賓士之前被人擦撞到後保桿整個全換原廠也才24000
卡後續
傻眼欸
這就是所謂的租車風險.,不然租賃車行賺什麼?當便利越來越方便,風險存在於契約裡跟陷阱,最好的方式就是負擔一筆額外加保費,寧願多花一點錢也不要花一堆冤枉錢。
誇張欸
卡
扯到爛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