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市一名男警,先前在台北任職時,與一名網紅女警交往一個多月,期間竟偷拍兩人性愛片,分手後竟濃縮影片精華,甚至還用不堪入目的言語在網路刊登廣告販售,以3千元賣給百名網友,估計獲利30萬元。
全案經北檢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