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所出現之姓名皆出自可公開查閱之政府資訊正義代表:部長 鄭英耀(前部長潘文忠核准)草民代表:蔡長達案號:收文者是東南科技大學而非被停招科系教師法條依據:專科以上學校總量發展規模與資源條件標準第8條,公務員懲戒法第2條案號不敢記載項目: 「專科以上學校總量發展規模與資源條件標準」第8條第1項第9款規定只有當年每班新生招收人數低於10人學校才得以提出科系停招東南科技大學資科系新生招收人數36人而教育部竟然同意資科系停招且教育部的理由竟然是「尊重」東南科技大學法律之前只有合法與不合法怎麼會有「尊重」的空間呢怎麼會有這種水平的公務員呢 工作權是憲法第15條所保障的人民權利教育部竟然用「尊重」就剝奪了東南科技大學多個科系全體教師的工作權(新生人數皆高於10人)用「尊重」這麼瞎的理由也說得出口完全是配不上高級公務員的水平教育部「尊重」東南科技大學但為何不「尊重」基層教師呢36大於10並無法令文字模糊的空間教育部做出停招決定的官員若沒有貪污受賄那至少也要去準備用納稅人的錢去做國家賠償被停招科系的基層教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