鏡週刊多次取得北檢的資料,是不是可以起訴北檢某檢察官洩密罪,理由就是在113年某時某地將資料洩漏給鏡週刊某人
柯文哲可以回家了,那陳佩琪怎麼辦?須迴避嗎?柯文哲可以回台北的家,那陳佩琪要回新竹老家嗎?過年期間怎麼團聚?https:news.tvbs.com.twlocal2731565https:www.ftvnews.com.twnewsdetail2024C27W0110
台北地檢署偵辦京華城案、政治獻金案,正式起訴民眾黨主席柯文哲並對其求刑28年半,台北地院27日凌晨裁定3000萬元交保。
柯案證人之一的台灣新故鄉智庫研究員練鴻慶今(27)日在臉書表示,柯文哲案的起訴書有點「牽強」;他也還原到北檢複訊的對話內容,表示北檢並沒有做到「被告有利及不利之情形,一律注意」,這樣的檢察品質,應受外界公評。
針對起訴書內容,練鴻慶質疑,直轄市政府創設容積獎勵就是圖利嗎?若是,那麼總統賴清德在台南市長任內也同樣觸法,北檢卻沒有相同標準。
再者, 收賄的定義是要有對價關係,但依北檢掌握的證據來看,只能說當京華城有進展後,威京集團主席沈慶京自願捐贈給柯文哲,可以用「禮數」來解釋,並不構成收賄。
最後一點,在政治獻金申報上,北檢應該用同樣的標準,去調查民進黨的「基金會們」,「選擇性的正義,不是正義。
」練鴻慶並還原10月21日到調查局作證,然後北檢複訊的內容。
他表示,檢察官想知道領木可的薪水,工作內容是什麼?他回應,他是做民眾黨的事,主觀上認為自己是木可派遣到民眾黨的勞工,但調查官出示木可的匯款紀錄,表示木可用柯文哲的政治獻金賸餘款沖銷。
自己則回應,「這跟我剛剛講的不是完全符合嗎,柯文哲的政治獻金給木可,木可給我薪水,這就是派遣勞工的模式。
」練鴻慶說,複訊時檢察官問,為何柯文哲要繞彎透過木可公司發薪?他回應,可能柯文哲擔心合作不長久有勞基法的爭議,若直接用民眾黨來聘僱會比較複雜,這種模式在政治界並不少見」;檢察官問,所以柯文哲就是要規避勞基法的責任囉?他回應木可還是要負勞基法的責任,沒有規避;檢方質疑,所以柯文哲是不想因勞工糾紛被外界檢驗?自己則說,若覺得被欺負還是可以開記者會求外界公評啊。
練鴻慶總結道,他事後想想覺得很好笑,為什麼檢察官要跟證人辯論、做法外的道德裁判?練鴻慶續指,當檢察官問及在民眾黨「做什麼」,他則表示要行使拒絕證言權,因為民眾黨是第三大黨,要制衡執政者,內部運作不應該是政府可以刺探的。
檢察官又問法律依據為何,他則表示,依據大法官解釋,被告跟辯護人有秘密交通權。
「我認為在野黨不需要跟政府交代自己的內部運作,您現在的作為已經接近政治偵防」,檢察官:「記明筆錄」。
練鴻慶表示,但如今他的名字還是在起訴內容中,也就是代表檢察官認為,不交代在民眾黨做什麼,就等於沒有做民眾黨的事,等於柯文哲違法使用政治獻金,讓他傻眼,試問若是前總統馬英九執政,檢察官問領蔡英文政治獻金的人說,「你幫蔡英文在做什麼?不交代的話我就當作你沒有幫蔡英文做事,蔡英文違法使用政治獻金」,民進黨可以接受這個標準嗎?馬政府可以這樣刺探民進黨的運作嗎?所謂無罪推定,是檢察官要證明「○○○沒有做民眾黨的事」,而不是要○○○反過來交代「做了民眾黨什麼事」,他的證詞已明確表達在民眾黨工作,但檢察官沒有反證,依然用他的例子來起訴柯文哲,這樣的檢察品質,應受外界公評。
https:www.storm.mgarticle5299786
柯文哲涉弊案,北檢終於演完第一季。
起訴書洋洋灑灑,彷彿要製造磬竹難書之感。
可惜不如鏡週刊精采,而且偵辦效率也不及三立電視,人家不到一個月就取得「鐵證」,一路引導檢方辦案。
這本十萬字起訴書不只是柯文哲的罪狀,更是北檢扮演政治鷹犬最有力證明。
檢方以excel文件作為收賄「鐵證」,那麼起訴書就是檢方「政治辦案」的自白書。
四個月來,檢方與柯文哲肉搏鬥智,最後只拿出「某時地親自收受1500萬」,沒有金流與具體人時地,唯一物證是隨身碟裡一個excel檔案,而且還是推論記載「1500萬元賄款」。
另外,檢方依柯P在大選傳訊黃珊珊「小沈已給過」推論有收賄。
怎知簡訊所指不是政治獻金?若此簡訊是收賄證據,為何不追究黃珊珊是否合謀?京華城案的起訴內容矛盾甚多,若非把政治獻金案同時偵結,藉柯文哲汲營政商關係撈金等投機墮落行徑,四案共求刑28.5年,怎能營造出第三大黨主席十惡不赦的形象?柯文哲處理京華城案明顯圖利,但檢方起訴收賄並未找到有力證據。
推論所得的1710萬,相對檢方認定業者獲利121億,對價關係不合理;相對於市議員應曉薇收受5250萬賄款,更是與影響力高下不符。
檢方是真的不在意破綻,還是因背負「政治使命」,即便證據不足,也得入人於重罪?此案不尋常在於,主角是第三大黨主席,賴總統的最大政敵。
偵辦過程,特定媒體空前全程介入,起訴書幾乎就是特定媒體的報導合輯。
政府默許檢方與特定媒體聯手辦案,進行認知作戰,不僅未審先判,還介入民眾黨事務,如判定柯文哲請辭信生效,挑起黨內內鬨。
這背後若無強烈政治力干預,其誰能信?北檢大辦四個月並未斬獲太多司法證據,但藉媒體認知作戰,搞倒民眾黨、裂解在野黨版圖已有成果。
若與鄭文燦案華亞科案相比,更能看出柯案政治力斧鑿斑斑。
鄭案僅華亞科收賄五百萬,起訴書就有十萬字,證據包括行賄者承認犯行、現鈔物證和監聽錄音與照片等,桃檢依《貪污治罪條例》職務上行為受賄罪嫌起訴,求處12年重刑。
柯案則是四案齊發,堆出十萬字起訴書。
證據力遠不及鄭案,京華城部分,涉收賄1710萬,北檢依《貪污治罪條例》違背職務收賄,求處最高刑期10年。
鄭柯兩案政治操作最大差別在於,桃檢「大事化小」,偵辦另查到的六百多萬不明來源現金,並未同時調查,是否與本案有關或者是他案,都被壓下不表。
反觀柯案,北檢連押四個月,極力擴張京華城案調查,連結政治獻金案所得,一併起訴加碼求刑至28.5年,形成「比民進黨還貪婪」的形象。
鄭案是收斂處理,管控政治後座力重傷民進黨。
柯案則是株連全黨,要辦到寸草不生,再無民眾黨重起之時。
北檢不負使命,走險違法也要摧毀柯文哲白色人設。
令人質疑為服務政治,司法的超然公正是何等廉價可棄。
不過,賴總統連大法官都當作鷹犬使喚,北檢還能有多高尚?https:udn.comnewsstory1241998452418
我已經幫民進黨跟苗博雅想好了如果 柯文哲真的最後沒被關就可以順便繞回 這就是有冤獄的可能所以他們更堅定的主張廢死沒錯
檢察官問相關證人20小時都是543的事與案情無關,這是在套什麼話術?https:news.tvbs.com.twpolitics2731916
https:www.cna.com.twnewsaipl202412270041.aspxhttps:udn.comnewsampstory1241998452251諭旨可交保9小時後柯文哲團隊終於籌到錢,目前柯文哲還沒出來,北檢就表示要抗告。
柯文哲的辯護律師團在移審接押庭表示,沒有人在事發2年後才行賄,檢方認定的210萬元的時間點與容積獎勵無關,121億餘元不法利益則不會只行賄210萬元,難以認定為對價關係;1500萬元沒有時間、地點,證據在哪?。
檢察官激動表示「各位可不相信檢察官,但證據就放在眼前!」律師表示,行動硬碟中橫跨柯文哲當醫師、市長、參選總統期間,但柯文哲對硬碟無記憶,朋友會幫柯文哲製作資料;2022年的東西,怎麼會放在2024的資料夾,檢方「切頭去尾」將金額說成1600萬元,沈慶京的吳姓助理平均每月的提款金額是1千萬至2千萬,檢方指出的1500萬不說時間、不說地點,檢方的證據在哪?律師指出,行政法上有很多類推適用,但不代表違背法令,20%容積獎勵是法規的上限,准用類推適用為常見的。
土管條例(台北市土地使用分區管制自治條例)第80條之2規範的容積獎勵也是20%,應該討論的是是否給這麼高?而不是不能給,此京華城案將會影響台北市數十年來都更案。
律師也說,柯文哲沒有串證之虞,在偵查期間有特定媒體報導偵查內容,如柯文哲延押庭的凌晨報導新聞,但律師在當天下午才閱卷看到資料,偵查期間各種消息四處渲染,隔空串證的是偵辦單位,請求法官應公平審判,此案全國關注,基於「武器平等原則」對等給被告辯駁機會。
檢察官強調,檢方很樂見案件偵結,終於可以公開證據! 我們現在公告柯文哲Excel 有寫小沈1500。
立法院今(27)日院會審議民眾黨團心心念念的《揭弊者保護法》草案,由於昨夜才通霄到台北地檢署聲援黨主席柯文哲,民眾黨團8位立委可謂徹夜未眠。
但在整個上午的表決大戰中,卻只有前3條通過,院長韓國瑜便在中午12點宣布休息,下午2點30分才繼續開會。
徹夜未眠的白營立委再上戰場民眾黨立院黨團今上午開記者會,民眾黨團總召黃國昌表示,天亮了黨團就回到崗位上認真履行對選民的承諾,《揭弊者保護法》是柯文哲在2024總統大選提出重中之重,被民進黨政府跳票2700多天,依照本週二(24)的黨團協議,今天必須完成三讀。
黃國昌提到,民眾黨團主張除適用範圍擴大到私部門外,也加強對揭弊者保護,已跟國民黨透過事前不斷討論,也達成共識,除揭弊程序,也將會在法務部設立揭弊者保護委員會,均獲國民黨支持,會一起攜手努力。
由於如今柯文哲已經遭到起訴,藍白合似乎已成民眾黨未來的唯一選項,黃國昌對此指出,過去這段時間,司法檢調早變成賴清德政府的政治工具,從最高憲法法庭到基層檢察官、調查員,相信台灣社會看得很清楚。
但黃國昌強調,請台灣公民不要擔心,民眾黨站在人民立場,是強力監督執政者,在野黨合作強力監督執政黨天經地義,台灣民眾黨還是第三勢力最重要代表,也是藍綠兩大黨要開創台灣新政治力量、新希望的最重要堡壘,有自己價值跟主體性,且國民黨也予以支持,像《揭弊者保護法》就是很好的案例。
要不要納入私部門成最大分歧由於民眾黨團最初的主張是將公私部門一並納入《揭弊者保護法》,不過引起不少社會爭論,認為將衝擊台灣中小企業。
在院會開會發言時,黃國昌特別指出,立場除了希望保護公部門吹哨者,也希望保護私部門,但為避免對中小企業造成衝擊,也排除了中小企業。
不過,接續發言的民進黨立委莊瑞雄表示,從本週二的院會以來,朝野提出修正動議、再修正動議,今天又有新的版本,整部法令裡,光是第一條裡的各種名稱就搞不定就要倉促立法。
莊瑞雄強調,民進黨多數時候也非常在意在野黨的看法,在委員會私底下與林思銘、吳宗憲等國民黨立委討論的時候,國民黨團其實想下車,而今天民眾黨提出的版本將納入政府控制資本額20%、實收資本額超過1億,根本沒人知道通過後的衝擊範圍多大,草率通過期期以為不可。
上午表決只完成了3條隨後的逐條審查時,雖然民眾黨團都有提出自己的再修正動議版本,將私部門也納入管轄,但都沒有得到主張先對公部門管轄的國民黨團的支持,而大多以贊成8票、反對49票、棄權51票的票型被否決,除民進黨團照例反對外,國民黨團則以棄權表態。
隨後再以國民黨團排除私部門的版本表決,才以藍白合59票贊成對上綠營49票反對通過。
不過,由於民進黨再次祭出重付表決的方式,以及每個條文通過後都有3位立委3分鐘的發言時間,條文審查進度可謂龜速進行。
一直到中午的12點20分,才剛完成第三條立法,韓國瑜就宣布休息直到下午2點30分繼續開會。
不過,由於表定的討論事項中後續還有《就業服務法》、《老人福利法》,有關公私部門的法條主要集中在前4條,後續的條文爭議較少,下午的議程應當會加快,並於今日完成三讀。
出處:信傳媒( https:www.cmmedia.com.twhomearticles51540 )
供參為什麼檢察官會相信excel檔案是帳簿,p.150~p.158是針對這個檔案內容的說明,看完相不相信是各自文本詮釋的結果,但至少自己看完再自己決定。
我自己的解讀:現在確實1500那筆沒有地點也不知道錢在哪裡,但是那個檔案裡面其他記錄的人名跟數字確認就是在記帳~試想你會在同一個紀錄檔案、用同一種公式的帳本裡面,突然也寫一個人名跟數字,但是這次是在記錄約會時間?如果今天這個檔案是你伴侶的約炮紀錄,你已經證實很多筆是真實發生過的,其中有一筆你現在找不到他們是在哪裡約的,你會相信這筆紀錄絕對不是約炮,是約會而已?然後你的伴侶說,不行!如果你不說我們是在哪裡修竿,你就不能說我是跟他約砲!你信嗎?我是不信啦~我相信即使100筆紀錄裡面只有兩三筆被你證實,你也會合理推斷裡面的紀錄都是同樣功能的吧?
我們台灣綠委最聰明,每次都是為民主努力,每次都是愛台灣的選擇。
所以連綠委這次也選鏡檢,也不要拿北檢起訴書。
對不起,他們是真的好心,知道大家最近心情悶。
所以讓我們一起笑一笑。
民進黨跟北檢和馬檢跟名嘴……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
https:www.google.comampswww.mirrormedia.mgstoryamp20241223inf003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鏡檢認證,不知是不是真的。
法官:宣判交保金3000萬黃國昌:主席民眾黨財務上可能需要花點時間去籌錢柯文哲:不用,三立說我有1500顆比特幣,等等你去拿10顆出來,我記得放在化糞池,密碼都在EXCEL檔案裡面,我們早上九點見黃國昌:..............
如題看到台灣中華民國(後面統稱本國)的現狀真的覺得越來越失望本人無特定政治傾向但覺得整個政治環境都一團糟所有人都為了勢力與利益好像沒有人真正願意為國家著想就算有也會被更大的聲音與力量壓下尤其每次看到政治新聞打架 批鬥 霸凌 貪污 浪費公帑 失言等這明顯不是一個國家的政府應該給人的第一印象我不知道是本國的政治是真的只剩這些新聞還是只是媒體想讓我們看到這些但無論怎麼樣 我也似乎沒辦法去改變什麼因為現況的亂不僅限於一個政黨而是整個環境下的混亂自己國家內部政治都無法管理好更不用提什麼抵禦外敵了而除了政治上的烏煙瘴氣再來大眾的道德水準也讓我開始懷疑從小就覺得守法是理所當然的事也學到什麼法律是道德的最低底線然而隨著自己漸漸長大我也才發現好像沒這麼簡單好像有時候不守法才能更好的融入這個社會比較常見的有在不對的地點抽菸、亂丟垃圾煙蒂、超速、違停、闖紅燈等等這些明明大家都知道是不對的但自己遇到時卻又會想說圖個方便又不會怎麼樣最糟的是之前臉書還看到過檢舉別人違規的影片結果留言都是「你難道沒違規過嗎」之類的言論什麼時候違法變成一件稀鬆平常的事了這也讓我思考這會不會也可能是執法人員不夠積極所造成又或者是本國法律的制訂本身就有問題我甚至想過極端點如果所有違法事項都直接死刑是不是就不會有任何違規或犯罪了我知道這太誇張 畢竟有些事也是處於灰色地帶的但這也代表在判斷上終究還是屬於「人治」而非「法治」有點扯遠了總之曾經的我深愛著自己的國家但現在我真的越來越看不到本國的優點了有人說台灣最美麗的風景是人可日漸瘋癲的社會也讓人越來越不敢幫助人深怕自己也遭受牽連可能有人會說不喜歡就搬去別國啊但這是我的出身地 我的家鄉理想上我希望這個地方變好 而不是逃避現實層面來說我也沒能力搬走我也想過我該怎麼做可以讓這個社會變得更好但想來想去 我也只能顧好自己別人想怎麼樣我也無法控制尤其政治這方面更是讓人無力改變我想這也是越來越多人的心態逐漸變得不在乎政治的原因看來看去總會有人不高興 事情的結果也從來不是我們一個人能控制因此與其耗費時間與精力在這上面不如顧好自己的生活比較重要這樣的心態也導致掌權者因無人管制而可以更加肆意妄為但回到結論 我終究只是一個無名小卒我能做的也只有過好自己的生活 好了 2點了 我也該睡了 明天還要上課呢一時有感而發而打了這篇文謝謝認真看到這裡的你如果有什麼想法歡迎理性討論不想看到有人為了輸出理念吵架願這個國家與國民一切安康
如果阿北不死鳥,重新帶著我們對抗暴政,在現在法規體制下他會是什麼身分翻盤Option #1: 階下囚Option #2: 總統Option #3: 革命軍
大諾沃塞爾卡戰役動態及兩軍部署分析大諾沃塞爾卡地區的戰鬥正進入白熱化階段,俄烏雙方在該區域的動態和部署策略對整個戰局具有重要影響。
以下是雙方的最新進展及部署分析。
俄軍進展方面,俄軍已成功突破大諾沃塞爾卡以西和北部的公路,切斷了烏軍的交通線,對烏軍的補給和兵力調動造成顯著壓力。
在南部,俄軍已占領斯托羅熱沃(Storozhevoe)和布拉戈達特諾耶(Blagodatnoye),並正向涅斯庫奇諾耶(Neskuchnoye)推進,該地可能成為俄軍下一步進攻的重點。
在北部,俄軍正在嘗試進入新科瑪律(Novy Komar),意圖鞏固該區域的控制權。
同時,俄軍利用已控制區域進行兵力集結,並試圖向連接古利艾波列(Gulyaypole)和大諾沃塞爾卡的高速公路推進,這條道路對控制該地區具有戰略意義。
此外,俄軍在大諾沃塞爾卡東側加強了防禦工事,部署步兵以鞏固防線,應對可能的反擊。
俄羅斯軍隊(進攻方)部署策略的主要目標是完成對大諾沃塞爾卡的包圍,切斷烏軍的交通線和補給,逐步圍困同時擴大對南北關鍵區域的控制。
俄軍的策略包括多點突破,南部集中裝甲車和步兵快速推進,封鎖大諾沃塞爾卡的南部通路;北部用機械化部隊快速占領新科瑪律,切斷北部交通線並建立防禦陣地。
此外,俄軍正集中炮兵與無人機打擊烏軍的補給線,並在東側挖掘防禦工事以防範烏軍反攻。
同時,在已占領的斯托羅熱沃和布拉戈達特諾耶集結兵力和物資,為下一步攻勢提供支持。
烏軍態勢方面,烏軍分析指出,大諾沃塞爾卡地區的戰鬥主要集中於北部的新科瑪律和南部的涅斯庫奇諾耶。
烏軍當前處境較為不利,若俄軍完全控制南北公路,烏軍可能被圍困。
為此,烏軍需要阻止俄軍形成包圍圈,保留一條暢通的補給或撤退通路,並穩定前線,防止俄軍進一步推進。
烏克蘭軍隊(防守方)部署策略的主要目標是穩定戰局並伺機反擊。
烏軍需要重點防守涅斯庫奇諾耶,部署反坦克武器和狙擊手,利用建築物與地形拖延俄軍推進。
同時,在新科瑪律調動機動部隊與步兵加強防守,防止俄軍快速突破。
沿高速公路沿線布設地雷與障礙物,利用遠程炮兵壓制俄軍。
此外,烏軍需利用無人機偵察俄軍集結點,提前打擊其後勤與火炮陣地,並對俄軍尚未完全鞏固的區域(如斯托羅熱沃)進行小規模襲擾,迫使俄軍分兵。
最後,烏軍需要在大諾沃塞爾卡東側布設縱深防線,為撤退或反擊預留空間。
雙方的關鍵點在於行動的節奏與資源保障。
對俄軍而言,關鍵在於能否迅速完成對南北關鍵定居點的佔領,切斷烏軍交通線並維持後勤供給。
對烏軍而言,能否保住至少一條交通線,阻止俄軍形成包圍,並抓住俄軍後勤線或兵力分散的機會進行反擊,將決定局勢走向。
總結,俄軍當前在節奏和戰術上佔據優勢,但若其推進速度減緩或後勤出現問題,其攻勢可能受挫。
烏軍需以防守為主,通過重點防禦和伺機反擊擾亂俄軍部署,爭取局部反制的機會。
守住涅斯庫奇諾耶和新科瑪律對穩定戰局至關重要,這將影響俄軍能否完成對大諾沃塞爾卡的包圍目標。
黃國昌說:背棄改革的不是我,問題是我也不認為是我們綠粉!黃國昌已經淪為作秀,作秀無法更細緻的立法,尤其跟魔鬼交換犧牲台灣人民權益,換取自己政黨利益的立法⋯⋯看看財劃惡法,民眾黨矯情做作,放水國民黨,然後回頭酸民進黨,任何人都看到民眾黨或黃國昌就是在換取自身的政治利益⋯⋯https:www.msn.comzh-twnewsother%E6%9F%AF%E6%96%87%E5%93%B2%E9%81%AD%E7%88%86-%E5%B8%82%E9%95%B7%E5%AE%A4%E6%94%B6%E8%B3%84-%E8%A8%B1%E6%B7%91%E8%8F%AF%E5%98%86%E5%BF%83%E5%AF%92-%E7%82%BA%E8%B2%AA%E5%BF%B5%E8%88%87%E8%B2%A1%E5%9C%98%E5%81%9A%E9%AD%94%E9%AC%BC%E4%BA%A4%E6%98%93ar-AA1tw1Vz柯文哲遭爆「市長室收賄」!許淑華嘆心寒:為貪念與財團做魔鬼交易
我真的想請教公正立場的法律人一個問題,我用柯案當隱喻假設某人A跟某人B,在公司一直以來都有口角跟爭吵,在某一天B被亂刀砍死,而A在他筆記本寫下他想砍死B。
檢方因懷疑A有嫌疑,但約談後搜索後並未發現A有犯案的事證之前,可以起訴A嗎?上開案子我認為A應該是犯人沒錯,但沒有明確的事證,可以起訴嗎?我覺得國家的司法已經開了非常要不得且誇張的先例。
請專業公正的法律人釋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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