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到這麼多人在臺北街頭聚集,突然有點好奇。
我們是有複決權的吧?也不是沒有行駛過複決權?(2018年第16號公投通過,廢除電業法第95條第1項。
)如果今日立法院通過的法案真的極富爭議性,那麼為什麼不能交付公投,讓人民來複決呢?如果真的複決通過,真的廢除了相關法律或部分法律,那就代表相關法律已經失去多數人民的信任,即使是經過國會合法程序也應該儘速廢除;如果複決未過,也代表大多數人民認同相關法律,或者人民認為相關法律可能需要再行觀察,認同國會議員們以代議制踐行民主法治制度。
台中南區今19日發生一起驚悚車禍,一所私中校車疑因過彎不及自撞擊分隔島及路燈,路燈倒塌插入校車第8排窗戶造成2名學生頭臉受傷,校車還推撞到1輛自小客。
這起車禍發生在19日約17時18分,這輛高中校車放學共搭載26名學生,駕駛曾姓司機沿南平路由西往東方向直行,行經近五權南路口時過彎不及自撞擊分隔島及路燈,路燈被撞倒塌斜插進校車車窗,當時坐在第8排窗戶旁的王姓及葉姓學生受傷,當場血流如柱,15歲王姓學生鼻腔挫傷及後腦勺流血,而15歲葉姓學生上排牙齒斷裂,兩人都送往中山醫學大學救治。
校車撞安全島後還未停止,再推撞到前方停等紅燈由49歲顏姓男子駕駛的自小客車,自小客後方車損,幸駕駛未受傷。
肇事責任尚待事故分析鑑定。
《選罷法》一,「選罷法」修正案。
現行選罷法第90條,罷免案投票結果,有效同意票數多於不同意票數,且同意票數達原選舉區選舉人總數四分之一以上,即為通過。
因此重點有2個修正案,1是避免罷免連署造假;2是罷免門檻加嚴。
國民黨主張分兩部分:1是「連署加嚴」,要求罷免連署需附身分證影本,避免「死人連署」等惡意、造假連署等情形。
2是「罷免票須高於當選票一票」,提高罷免通過的門檻。
民進黨主張:反對修法,認為罷免難度相當高,形同閹割罷免權。
民眾黨主張:只同意罷免連署加嚴的程序(罷免連署需附身分證影本);但不支持提高罷免門檻。
請理性討論請不要用言語用去對人身攻擊本篇僅限討論爭議三法的選罷法
當初看到這位作家是在臉書,我應該算是比較早的粉絲了。
那時粉專的名稱叫文字溫室。
我是一個很喜歡看文字創作的人,我關注這個粉專也無關政治,並且看著她的短篇,時常覺得有所收穫。
直到今天看著大版面thread的民進黨支持者像匪類一樣的鬧劇及貼文洗板後,赫然發現我關注了這麼久的作家,對於如今的鬧劇的態度是這樣的結論。
很失望,我始終覺得人可以各有立場,但不能沒有是非。
現在民主進步黨的那些人的所作所為已經不是立場問題了,而是立場非常鮮明的惡。
-從新的立委上任到如今,看了這麼多年國昌老師揭露的事情,我並不是對於如今的結構性的貪腐毫無認識,但我沒有想到大型的智力測驗在大選結束以後並沒有結束,而是檯面化錯誤,把一件件的壞事當作考驗民主進步黨支持者信仰以及愚忠的手段。
除了我之外還有許許多多的人民相繼憤慨,認為民主社會不該應是這個模樣,但在網路上發聲的我們,無一例外,不是網軍就是中共同路人。
我就不懂拿來來說,我一個普通上班的,拿自己的休息時間寫出真相幫忙澄清真相,我就是拿了民眾黨的錢,是戰國策。
阿網路上這些大批的有利益輸送的、奇怪的帳號你們都選擇看不見,跟你一起支持民主進步黨就是戰友是吧,就不是壞人。
我們支持民主就應該跟民進黨一樣,給你時間討論的時候就上去打人、去重複提散會動議、去上去人身攻擊委員、人身攻擊議事人員、去摔麥克風。
經歷無數說是討論實則等民進黨搞暴動的議程結束後,不順著他們的意去做就是沒有討論不是民主。
去你媽的過去八年你們有討論嗎?你們一場記者會編兩百萬的預算都可以看都不看一筆筆舉手通過?你告訴我你他媽討論了什麼?整個國家搞得烏煙瘴氣,去遊行在那假摔誣賴有人推你、民進黨立委帶頭破壞柵欄衝撞警察,你們不是成天在擁護集遊法,你們這樣有遵守你們曾經主張廢除的集會遊行法嗎?還搞個火把在那燒,邊燒配合旁邊舉著牌子要跟你立場不同的人趕快去死,這到底是什麼?邪教儀式?柯文哲的父親如今還在重症病房,一個為國家兢兢業業做了這麼多努力的一個政治人物,什麼證據都沒有就是要羈押他,把他關在看守所。
外面的媒體每天照十二餐在詆毀他、編故事說他收錢貪污、說他如何腐敗,然後還有一群民進黨的信徒跟著詆毀他過去的努力、去攻擊他的家人,這就是我們台灣的民主?這就是整天說我們支持民眾黨是賣台,自己才是愛台灣的善良的台灣人?民進黨如今的所作所為,光是在檯面上的貪腐已經都是罄竹難書的地步,我實在是不相信只要有心想知道事實的人,會沒有渠道去認識到真相。
我沒有任何立場去要所有人都要表態、我也不是立場不同就要咒人家去死說人家賣台的青鳥。
但我始終認為,是非對錯不應該打折扣、對就是對,好人不應該如此疲憊不堪、遭受如此之多的磨難、辛辛苦苦為了理想最後得到的卻是那些社會的敗類、垃圾週刊形容的,洗腦給大眾的那些虛假的詆毀。
壞人過得很滋潤的,民主進步黨從上到下,只有有錢跟更有錢,而那些一個個標案一件件貪污一場場跟黑道詐騙份子的觥籌交錯,都是犧牲大家共同的稅金去堆疊出來的。
你們真的願意若干年後,留下來的是一群努力但已傷痕累累的人、跟一個盡乎被腐敗掏空的一個個空殼嗎?如同我這則留言說的,很多人他也不是網軍、他也不是拿民進黨好處的圖利人士、他也是一樣跟一般人一樣的需要面對生活挑戰及困難的一般人,為什麼你們說你們關心這個國家,卻不願意睜開雙眼看看如今的台灣,過去的八年,到底給執政黨經營成了怎樣貪腐可怕的結構?更因為跟該作家後續有一些爭執
我以前唸的國文歷史大多仍是大中國史觀中國國民黨黨真的不知道什麼向敵國投誠嗎?都忘記什麼是反攻大陸什麼是防範共匪對原先君主不盡忠去到敵國吃香喝辣也是過眼雲煙追求大中國歷史定位是使後人茶餘飯後稱笑「天啊,你相信當時的人自以為裡應外合,在敵國眼裡不過鷸蚌相爭。
」只叫後人以歷史為鏡來期許自己不過當他們自己認為中國國民黨與中國共產黨是同一個國家的政黨那可以合理化現今他們自己的行為因為是共同追求中國國家利益我們看到他們摧毀台灣民主藐視中華民國憲法制度我看他們做的是心安理得所以抱歉了我的朋友如果你是中國國民黨的支持者我不會認為你是中華民國國民更不可能認同你稱自己是台灣人選舉時只能含淚投國民黨的鄉愿在我眼裡就是個笨蛋(idiot)我認識的中華民國國民是以青天白日為榮防範匪諜侵略堅守兩國論的人上戰場就是為保護中華民國而戰充滿著愛國情懷與尊嚴維護是相當可敬的人但看中國國民黨這樣對你們的情操只覺得可悲哀歎
https:www.cna.com.twnewsaipl202412200377.aspx最後的結局,再度複製貼上這一屆國會模式國民黨總會先提出過頭的版本民眾黨會提出煞車版民進黨會提出拒絕版最後表決通過的是接近民眾黨的煞車版三黨不過半一直有確實存在的意義地方多拿3000多億會有什麼問題嗎?https:m.moneydj.comf1a.aspx?a=c61c47b6-5292-4e7d-999f-80286e152578年度總預算歲入共編列3兆1,534億元,年增4,282億元、增幅約15.7%;歲出共編列3兆1,325億元,年增2,806億元、增幅為9.8%,今年歲入年增就超過了地方修正後需求的財源還沒計算每年結算都會超徵的稅收過去三年每年都超徵3000億以上歲出也增加2806億?歲出預算都是看歲入有多少就編到滿有多少錢就做多少事突然多了這麼多錢,執行率才是問題當然錢直接給地方,執行率也會是問題中央絕對不會出現錢不夠用的問題一直在爭議的部分是地方自治的權責問題地方既然拿了更多的錢原本中央補貼的項目比例需要同步做調整檢討在野當然也知道所以在野不斷呼喚財政部希望由財政部提出版本行政院版就必須同時考量歲出比例調整但是行政院拒絕提版本討論最後就是在野黨自行修法行政院配合新的預算結構未來自然必須正視地方自治負擔問題或者單純減少統籌分配款總之財政部不能在當鴕鳥拒絕配合修法提出配套方案所謂的修法爭議一直就是政府不配合討論配套永遠再研議就永遠都有爭議過去廢省前預算就是中央60地方40修法完成後地方也比過去40少原本的制度是中央先拿錢再分給地方跟修法後強制公式直接分配地方也未必真的錢會變多錢的分配方式以及中央地方權責分配不是絕對對錯問題最終不管中央還是地方所有的納稅錢都還是花在人民身上錢有沒有花在刀口上執行率有沒有辦法到位才是真正需要關心的重點也是各級民意代表監督的責任
就是相信藍白會認真監督政府施政的選民,你們被騙票,造成現在的局面!也許你不是故意的,但請妳(你)站出來,告訴藍白委,請他們重新思考!不然,你們會知道,原來臺灣的民主就這麼被破壞了~為自己的受騙負責任吧!
Option #1: 父親只給貧窮的家裡有礦的賴清德Option #2: 勇闖立院開鎖才女黃捷Option #3: 愛台灣黑熊收費課程創辦人沈伯洋
https:www.ettoday.netnews202412202877409.htm?from=ettoday_app記者陳家祥/台北報導立法院會今三讀通過國民黨立委傅崐萁、許宇甄提出的《選罷法》「連署加嚴」版本,未來罷免案在連署階段時,應附上身分證正反面影本,並新增未經同意偽造、假冒提議、連署者等利用他人個資行為,可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處新臺幣100萬元以下罰鍰。
罷免案是選民對於公職人員信賴與否的抉擇,近年來,常見有心人士貪圖自身便宜行事,藉以往蒐集到之大量個人資料,在未經當事人同意下,假冒他人連署,不僅違反個人資料保護,更侵害被假冒民眾的自由選擇權。
因此修法比照《總統副總統選舉罷免法》,增列連署人填具時,應附本人之國民身分證影本,作為查對真實性的防偽措施;另外,並新增未經同意冒用他人個資之罰則。
此次修法修正《選罷法》第七十六條、第七十九條、第八十條、第八十三條,並新增第九十八條之二。
根據修正條文,第七十六條新增規定,罷免案連署應依規定格式逐欄詳實填寫,填具提議人國民身分證號及戶籍地址分村(里),裝訂成冊;提議人填具時,應附本人之國民身分證影本。
連署人名冊未依規定格式提出者,選委會應不予受理。
第七十九條也新增,提議人的國民身分證影本記載資料,若有資料不明確或影印不清晰狀況,導致不能辨認提議人之姓名、出生年月日或國民身分證統一編號時,應自名冊中刪除。
明確定義連署書不合規定的樣態。
提議人名冊若依規定刪除後導致不足規定人數,由選舉委員會將刪除之提議人及其個別事由,列冊通知提議人之領銜人在10日內補提,屆期不補提或補提仍不足規定人數者,均不予受理。
補提以一次為限。
若符合規定人數,即函告提議人之領銜人自收到通知之次日起度10日內,領取連署人名冊格式,並於一定期間內徵求連署,未依限領取連署人名冊格式者,視為放棄提議。
第八十條則增列連署人填具連署資料時,應附本人之國民身分證影本,作為查對真實性的防偽措施。
第八十三條增列,連署人之國民身分證影本記載資料不明或影印不清晰,致不能辨認連署人之姓名、出生年月日或國民身分證統一編號者,應做不成立之宣告。
為了避免假冒情事發生,除了在防弊上應有作為外,也應增加明確罰則給予警惕。
為此,修法新增第九十八條之二,利用他人個人資料,未經同意偽造、假冒提議或連署者,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新臺幣100萬元以下罰金。
民進黨到底再怕啥????這條修法哪裡有問題了?
票數多的人當選落選的人應該自我檢討想辦法4年後再重新贏回人民的信任這不是民主常態?怎麼民進黨這幾年敗選後老是想搞罷免這套藍白提案嚴格檢視連署人資料避免有人混水摸魚而且提高罷免門檻免得有人老是輸不起想用比較少的票數來推翻多數人選舉投票的意志這些修法內容不是都很正確?反對修法的民進黨是因為老是輸不起才整天想搞罷免這種奧步?
大家是忘記了 還是害怕想起來?*蔡英文前總統論文封存30年*口罩國家隊(禁止民營企業生產販賣口罩,藥局口罩一片$5)*政府擋疫苗稱疫苗足夠,台積電、郭台銘、慈濟要捐疫苗全數被拒絕,結果給人民打的是未通過臨床測試,國外不承認的高端疫苗,結果高端股價漲翻天,是炒股?*超思雞蛋,一間資本額幾十萬的小公司可以承接政府幾億的訂單,進口巴西雞蛋,蛋不但是壞的,最後竟然還銷毀5000多萬顆雞蛋。
*新竹市12億棒球場*鄭文燦貪污金額高達57億*數位發展部幾百億預算,結果台灣人民還是被詐的咪咪冒冒,做出了點麵線平台,1.2億的五倍券廣告,line免費貼圖….*光電弊案以上種種,歷歷在目我們人民到底得到了什麼?為什麼我們的民主會變成這樣子?
北院裁准柯文哲「辭職聲明」所以京華城案整件事都與柯文哲本人無關而木可政治獻金案與民眾黨相關人有關https:news.tvbs.com.twlocal2724387
今天立法院又再次上演當初國會擴權法案表決時的情況,藍營護住主席台,綠營立委在下方進行發言。
外面仍然是青鳥集會,國會同樣是充滿混亂,綠營一樣主張破壞民主。
現在距離2024國會改選已經過了快一年了,老實說我不知道新國會到底做了哪些可以牽制民進黨的事情。
國會擴權法案違憲、一堆要過的法條進度牛步,好不容易過的有可能被判違憲,或是行政院根本不理你。
新國會能做的,好像就只有不通過人事同意,跟不給你過預算案而已。
可見只有掌握立法權,其實作用不大,行政權不理你,司法權判你違憲,官員質詢時隨便應付。
新國會唯一不同處,好像只是民進黨沒辦法再強推法案而已。
那要說問題全都是因為民進黨贏了總統嗎?我看也不盡然,最重要的是,在野黨的聲勢太弱了。
看看民進黨,政論節目每天播出,鞏固了同溫層。
還有大批青鳥願意上街,表現出民進黨是民意主流。
而再看看在野黨,國民黨雖有新聞媒體資源,但顯然宣傳效果遠低於民進黨。
而且當民進黨出事時,國民黨總會有人出來講一些莫名其妙的話,來解救民進黨。
而民眾黨隨著高虹安、柯文哲接連被調查,聲量可說是掉到谷底。
縱使黃國昌看似新聞很多、黨團一直開記者會發表意見,但民調就是直接腰斬。
一邊是擁有大量資源且善於鼓舞人心的執政黨,另一邊是笨笨的國民黨加衰弱的民眾黨,也難怪現在立法院的這麼無力了。
但話又說回來,民進黨執政的這九年,好像日子也是就這樣過下去了。
所以其實選誰真的不那麼重要,把自己生活過好才是重點。
不愧是也想戒嚴的民進黨,敲破玻璃學得很快「位於首爾汝矣島的國會議事堂也遭到百名戒嚴軍封鎖。
於是就有後來新聞畫面出現的場景:戒嚴軍敲碎國會大樓玻璃窗進入建築物內,守在裡面的國會員工與黨工,卻提前拿起桌椅和各種障礙物阻擋去路的對峙。
」https:global.udn.comglobal_visionstory86638408604
https:udn.comnewsstory1241998438115?from=redpush不知道各位怎麼看這件事辭職 認罪 剃光頭可以唯獨不能出去有時後覺得台灣司法真的很特別